本网交警讯(牟海龙 闫林林) 2008年9月24日晚22时35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无线对讲系统向全体巡逻民警发出案情通报:在山东路星明制衣厂门口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越野车撞倒一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后逃逸,车牌号不详,请各单位注意在巡逻执勤中予以查扣……
接到案情通报后,正在巡逻执勤的交警东港大队民警鞠丰永立即指挥协勤警邹云飞、尹岩磊在两城治安查报站加大了对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
23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黑褐色越野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可是此车非但没停,还更加速地向诸城方向驶去。
此时,中队执勤民警鞠丰永、协勤警邹云飞、尹岩磊,以及王家滩边防派出所民警秦凯、宁震遂即驾车向越野车逃逸方向追来,同时通过车载喊话器多次指令此车停车接受检查。
大约追出了4公里,越野车见无路可逃,无奈之下靠边停车。执勤民警马上下车对此车驾驶人进行盘问,同时对越野车车体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车牌为鲁KG80**(经网上查询对比,为套牌)的黑褐色越野车车前部及挡风玻璃严重破损。
面对车体百无抵赖的事实和民警严厉的追问,此车驾驶人神色慌张地承认说:“我撞了人……”
由于案情重大,执勤民警鞠丰永马上将现场情况向大队带班领导及市局指挥中心做了汇报,大队带班领导副大队长丁明峰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了两城。
经向市局指挥中心核实和现场调查,证实:此车即半小时前指挥中心案情通报中的肇事逃逸嫌疑车辆。驾驶人于某某,当晚驾车在山东路星明制衣厂路段将一骑自行车者和一骑电动车者同时撞到,电动车及其骑车人被卷入越野车底。事故发生后,于某某不但没有停车查看,反而将电动车及其骑车人继续向前拖行了700米,下车观察见四周无人,便把当时已死亡的骑车人和电动车从车底拖出放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刑警大队,对案情作进一步的调查审理。
(责任编辑:张明峰 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