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莒县讯(宋时轮) 侥幸心理要不得。近日,莒县一无业青年怀抱侥幸心理,无证驾车上路,将一名儿童撞死后,驾车逃逸,被县公安局民警及时发现,紧追不舍,将肇事者当场抓获。
6月19日晚20时许,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迎钊下班回家,行至青年路北段时,看到迎面驶来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速度出奇的快,很不正常,刘迎钊借着路灯光向后面看去,发现离该车后不远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车祸,有行人被撞倒在路上。刘迎钊当即判断出,这是一辆肇事逃逸的车。他当即掉转车头,跟住正往北逃跑的车,紧追不舍。
由于沿路光线不好,对方车辆很快消失在视线之外。刘迎钊根据前面的路况,迅速判明车辆逃跑的方向,并将该情况及肇事车辆的明显标志汇报了110指挥中心,请求迅速通知沿途三个方向的阎庄、招贤、店子集等派出所民警上路配合堵截,他则沿对方最可能逃向的206国道直追了下去。在追到县殡仪馆门前的路段时,刘迎钊发现该路段正在修路,一辆面包车正陷在东边的路沟里。刘迎钊根据车辆的标志当即判断出,这就是肇事逃跑的车辆。他飞身下车,趁肇事司机不备,将其当场制服并控制。原来是肇事司机逃跑时心情紧张,见前面道路不通,倒车时技术出现偏差,将车开进路沟里了。
经审查,肇事司机车某某,男,20岁,莒县招贤镇人,当晚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借来朋友的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行至莒县青年路中段时,将过路的12岁儿童商某某当场撞死。
有句格言说的好“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出自瞬间麻痹。”车某某无证驾车上路致死人命,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代价可谓惨重,教训可谓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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