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莒县讯(方媛 许秀燕 杜光礼) 2008年2月18日22时许,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接到群众举报,莒县浮来山镇马顾屯村一处县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汉墓群被盗。接到报案后,三中队民警迅速出击,分别将盗窃古墓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活动的三名违法人员在其家中抓获。
经查证,2008年2月18日,莒县浮来山镇某村村民陈某自家建房缺土,遂向本村村支书孙某提出从村南“大墩子”处取土,孙某虽明知陈某所指的“大墩子”系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单位的汉代古墓群,但仍点头答应了其请求。当天上午10时许,陈某便组织本村村民王某、李某、张某、谭某等人在现场用挖掘机进行挖土。在施工过程中王某、李某等人将古墓严重破坏,从墓中挖出的青铜罐、铜鼎、铜镜等器物被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谭某三人分别盗走。经专家确定,被盗走的青铜器物均为汉代器物,为国家珍贵文物。
目前,被盗文物均已被追回,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谭某三人因涉嫌盗窃罪均被刑事拘留;陈某、孙某、王某因涉嫌违法实施危及文物安全活动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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