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洪发) 俗话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两名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做梦也没想到,当他们心存侥幸正对一辆电动自行车实施盗窃时,数名便衣民警从天而降,将其团团包围当场抓获。日前,犯罪嫌疑人解某、惠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二月初,市公安局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在走访中了解到,新市区某超市广场近期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专业队领导迅速做出部署,当即组织警力上马攻坚。通过对发案规律及特点的分析,专业队决定对停车场进行全面布控蹲守,力求抓获现行。
2月5日21时许,一男一女可疑人员进入办案民警的侦查视线。只见他们转了一圈后,在一辆九成新的电动自行车前落步。紧接着,那名可疑男子从怀里抽出断线钳,将一辆电动自行车车锁剪断。电动自行车眼看就要被骑走。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两名嫌疑人暗自庆幸时,早已守候数日的侦查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牢牢控制,人赃俱获。审查中,解某某、惠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虽然对其当晚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其他犯罪却拒不交待。
侦查人员放异了与家团圆过年的机会,加班加点,进行深挖细查线索和证据。通过一昼夜的工作,解某、惠某在事实面前终于低头认罪,如实交待了自2007年12月份以来,他们窜至某超市广场,通过一人放风、一人撬锁的方式,先后盗窃电动自行车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顺线出击,将其盗得的5辆电动自行车全部追回。
原来解某、惠某系一对情侣。男青年解某原本在某洗车店打工,月薪工资一千余元。但由于他们花钱大手大脚,常常囊中羞涩。后来,两人经常琢磨挣钱的“门道”。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从某小报上看到有人刊登买电动自行车的信息,就动起了“歪心眼”。两人一拍即合,干起了偷电动自行车的“勾当”。
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知解、惠二人出售的电动自行车是盗窃所得,却仍然低价购买,也被依法刑拘。
办案民警告诉笔者,由于以上失主大都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本网提醒市民,遇到非法侵害时要及时报案;在购买自行车、摩托车及手机等物品时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且莫贪图便宜,助长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不说,使自己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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