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警务网《局长信箱》接群众反映,称被人电话敲诈。具体情况为,5月19日,该群众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其得罪人了,并说出了其相应的车号和手机号码,说有人花钱雇黑社会报复自己,如果想息事宁人,让其打钱到一个指定的银行帐号上。
接到此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根据群众提供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信息展开调查。经查,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均为外地用户所有,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调查中民警发现此类案件在外省市发生多起,我市近期开始出现类似案件。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分析,此类案件作案手段特点大体如下:
(一)电话恐吓被害人。犯罪分子均使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手机或固定电话),声称因被害人得罪他人,现其受委托要“砍掉被害人手脚”或伤害被害人家庭成员。
(二)自称黑社会成员。犯罪分子多带有东北口音,自称东北黑社会成员或黑帮成员,并报其名叫“刘彪”、“刘成”、“王强”或“王凯”等(均音同),号称在本市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要求被害人花钱消灾。犯罪分子要求被害人将钱款汇至指定帐号中即可免除对其侵害,索要钱款从2万元至5万元不等。
(四)被害人大多为男性,经济状况多较好。且多有固定职业及私家车。
(五)犯罪分子掌握被害人部分个人信息。犯罪分子拨打被害人电话后,先告知其已掌握被害人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及车辆牌号等情况,以证明其所述情况真实性。
(六)使用的手机和帐号均在外地开户。通过侦查发现,作案对象使用的手机号均为外地号码;转帐使用帐号多为外地农业银行。
(七)犯罪分子目的主要是诈骗被害人钱款,并不真正实施侵害行为。
针对此类案件,警方认真搜集了涉案电话号码、银行账户、嫌疑人口音等信息,开展串并案侦查工作。充分利用技术侦查手段,获取线索,进行打击。并加强与银行部门的协作,将涉案帐号及时通知银行,建立黑名单帐号,及时获取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布控抓捕。同时,警方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宣传力度,加强防范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消除恐慌情绪,提高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特别是对有一定规模且有对外公开联系电话的私企业主要及时通报案情,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为警方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宝贵线索。
(责任编辑:张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