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热点资讯

首页 >> 协查通告 >> 警方提示 >> 正文
警方提示:揭穿短信诈骗伎俩
发布日期:[08-05-15 12:34:24] 点击次数:[]

本网讯(丁兆专)  5月7日上午,家住我市某小区的王女士突然接到一条手机短信,短信上写着她在日照银座商城刷卡消费了3958元,这笔钱将要从卡中扣除,同时留了一个日照本地的咨询电话。
    “因为我没有在银座商城有过消费,所以我就拨打短信上留下的电话咨询,接听电话的人说我的银联卡可能是被人盗用了,他就让给我拨打号码是8920110的电话报警,我打了这个电话,是一个南方口音的男子接的电话,他问我离银行远不远,我说10分钟就到了,他说你抓紧到银行自动取款机跟前等他的电话,他会告诉我一个帐号,说把我的余额转到这个帐号上冻结。”回忆起当时的情况,王女士记忆犹新。
    由于担心自己银联卡里剩余的钱被别人消费了,王女士心急火燎地来到附近银行自动取款机前,按照对方在电话中的要求进行操作,接连输入了一连串的数码。当操作完成时,王女士突然意识到对方口音不对。
    “我问他怎么听口音不像本地人,他说现在不是国家要求说普通话嘛 ,我说他在哪里工作?他说他姓陈,在市公安局上班,我说等会过去核实一下,他说可以,还说派人到楼下接我,结果我跑市公安局一问没有这个事情,知道上当了。”王女士后悔地说起那一幕,
    知道自己上当受骗的王女士急忙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经警方调查发现,骗人者系在外地作案,他们事先到日照用假身份证开通小灵通电话,然后办理了呼叫转移,当王女士拨打这个日照小灵通电话时,就会转到犯罪嫌疑人在外地的移动电话上,并且,王女士将余额转移到对方帐户后,犯罪嫌疑人立即在外  地将钱取出。虽然警方想方设法侦破案件,但是假证件、流窜作案、异地操纵、异地取款……这些不确定因素无疑为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其实,冷静分析这类诈骗行为,我们不难看出犯罪嫌疑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他们就是抓住受害人着急自己银联卡上的钱被人消费的心理,然后诱使受害人一步步走进他们精心设计的圈套。
    这类骗术一般分为四步。第一步,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发送手机短信,称其信用卡在某商场消费了,这笔钱将从他的银联卡中扣除,并向受害人提供咨询电话,这个电话是受害人所在地号码;第二步,受害人拨打电话询问时,对方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并告诉受害人的银行卡已在某商场有过消费,当受害人否认时,对方会让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冻结银行卡,并留下报警电话,这个电话也是受害人所在地的号码;第三步,受害人拨通“报警”电话后,对方自称是公安局的,在接受报案的同时,告诉受害人为了减少损失,立即到附近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将卡里的钱转到一个安全帐户上;第四步,受害人到了自动取款机前,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将卡上的余额转移到对方账户上,犯罪嫌疑人会在外地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将钱取走。
    从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最近一段时间涉嫌诈骗短信数量增多,骗术也有花样繁多,不少市民都收到了此类短信。
    犯罪嫌疑人除了利用欺骗王女士那样的方法之外,有些是利用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之心。
    如“爸妈,我的手机钱包丢失,请早上速汇3000元到我同学建行卡***上,手机快欠费了,具体情况改天再说。”
    “爸妈我出事了。警察正在抓我现在外地身无分文 请速存3000元到朋友邮政卡***,为了安全,千万不要联系我。”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后,一些不法之徒竟然昧着良心,借地震之机编造诈骗短信,企图发灾难之财。
    这些短信有受伤求助类,如“爸妈:四川地震,我因地震在医院接受治疗,急需医药费,速汇款6000元到农行卡***上急用。”
    有伪造捐款帐号类,如“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为受害群众重建家园基金募捐,建设银行卡***。”
    有赴灾区救援需要资金类,如“爸妈我正被调往抗震救灾,这是立功提干好机会,请速汇5000元到我班长农行卡***,勿来电!”
    这些涉嫌诈骗的短信不仅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而且让一些群众蒙受经济损失。在收到此类短信之后,市民是怎样对待呢?
    “我收到过这样的短信,我不相信,收到后就删除了。”
    “有一次我爸爸收到了这样的短信,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出事,差一点就被骗了。”
    “这种事情应该是骗人的,我觉得通信运营商应该对这些短信进行监管。”
    许多市民在采访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实,市民收到这类短信后,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短信内容。热心援助地震灾区时,务必从正规媒体获取捐助渠道信息,对通过手机短信获取的信息,须先向相关机构或通信运营商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求证,以区分真伪。对涉嫌诈骗的短信要及时报警或向通信部门举报,以便及时封堵、删除此类信息。
    我市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同时呼吁有关部门严格实行手机用户实名制,为警方打击此类犯罪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张明峰)

日照警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 日照警务网”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 “日照警务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 日照警务网” ,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 日照警务网 ”的文 /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 “ 稿件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稿件来源: 日照警务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日照警务网”联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日照市公安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02370号 投稿信箱:rz.110@163.com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29号  联系电话:0633—3667172  邮编:27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