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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机动车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谨慎驾驶”
发布日期:[08-05-26 15:24:21] 点击次数:[]


本网交警讯(潘云 雷克) 5月25日是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平安迎奥运,有序交通我参与”主题宣传日,宣传内容是“保持安全车速,谨慎驾驶”。在此,我们将向大家介绍有关“保持安全车速”方面的知识,以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人树立安全车速的观念,增强自我防范超速违法行为的意识。
    俗话说,“十次车祸九次快,超速行驶是祸害”。这句脍炙人口的交通安全警语,无疑是从无数次血的教训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据交通管理部门统计:2007年,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共33487起,造成11478人死亡、3663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4亿元,事故次数位列第二,而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都位于首位。
    上述统计数据揭示出:不安全的车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会使驾驶员视角减小,视野变窄,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和空间认知能力降低,疲劳程度增加。车速越快,车辆制动有效距离就会越长,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加。速度越快的车,转弯时产生的离心力越大,车辆所受的横向力也加大,在急转弯时容易出现车辆侧滑翻车事故。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选择安全车速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限速范围内,根据道路条件、驾驶人生理和心理状况、车辆技术条件和交通环境条件运行条件灵活掌握和控制车速。
(2)在交通拥挤、车辆较多、车流已有自然速度节奏的道路上行驶,要使本车随车流速度行进,避免车速太高或太低。
(3)保持平稳车速,不可强行超车。
(4)遇到道路条件复杂、恶劣天气、视线条件不良等不利安全驾驶的情形,应严格控制车速。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别提示:请遵守道路限速规定,保持安全车速,谨慎驾驶。
    道路交通标志识别:

 
 
                        限速标志          解除限速标志           最低限速标志
    限速标志:该标志至下游“解除限速”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
    解除限速标志:表示限速路段结束。
    最低限速标志:表示机动车驶入下游的道路的最低时速限制。(单位为km/h)
 

             
                             最高限速                        最低限速
    限速标线:用反光涂料施划在需要限速的车道上。黄色数字表示最高限速,白色数字表示最低限速。
 


                                                                           (责任编辑:张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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