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
欢迎您来办理因私出国护照,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谢谢您的配合。
一、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常住居民户口的居民可向我市
(县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出国护照。
二、申请材料:
(一)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
(首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资料页
)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
申请表要求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并贴有申请人照片,照片要求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
48毫米×
33毫米,头部宽度:
21-24毫米,头部长度:
28-33毫米,未满
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在申请表“特别声明”中签名确认;
(三)以下人员需由其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可直接签署在“申请表”相应栏内)或与出国相关的批件:
1、
各级政府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2、
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
3
、大中专院校、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涉密等人员;
4
、离退休人员参照在职干部管理;
5
、其他需要登记备案的人员。
护照换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
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
(2)
护照签证页用完;
(3)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换发护照除提交(一)、(二)、(三)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持护照及其复印件
(个人资料页及延期页
)一份;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交验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护照补发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
1)护照损毁;
(
2)护照遗失;
(
3)护照被盗;
护照丢失护照申请补发的除提交(一)、(二)、(三)材料外,还需:
(1)
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书面说明;
(2)
因证件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书面说明;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交验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加急申请:
公民申请办理出国护照,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加急申请:
(一)出国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入学通知书);;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注:
以预定机票、车票等理由申办加急的,不予认可。
四、办证时限:
自受理交费之日起
15日内(需转入调查的办证时间最长为
30日);有特殊紧急情况的,在提交相应证明后,经公安机关审阅批准,可在
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护照工本费
200元人民币;护照补发
400元人民币,护照加注
20元人民币;
六、注意事项:
1
、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2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为
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3
、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
4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申请人应如实回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追究法律责任;
5
、首次申请或换、补发证件将以速递方式寄送,加注申请在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证。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的,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