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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公局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发布日期:[08-07-03 15:24:50] 点击次数:[]


本网日照讯(刘洪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公安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于6月上旬始,开展为期半年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共分动员部署、学习培训、专题讨论、整改提高和检查考核等五个阶段。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增强全体公安民警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解决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与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正确履行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点研读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时要认真学习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市委领导同志在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平安建设大会上的讲话。重点围绕“公安机关如何才能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公安机关如何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如何正确树立和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征和优越性”等四个专题开展讨论。各级领导干部在对以上专题进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要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司法制度比较”、“政法工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公安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等五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活动中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推动政法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二是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坚持下去,积极探索建立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三是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揽公安工作全局,着力解决影响公安事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用公安工作的新成果衡量和检验学习讨论的新成效。四是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公安工作改革结合起来。要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引导公安民警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和重要性,认真思考、深入研究公安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五是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为重点,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好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张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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