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全市公安监管部门在积极做好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引导和思想转化,进一步唤醒在押人员良知,使其主动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改造。通过教育引导,在押人员纷纷向管教民警提出请求,愿尽微薄之力,伸出援助之手,自愿捐款赈灾,表达自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尽快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的决心。截至5月20日,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被拘人员自愿为灾区捐款25993.2元,其中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捐款21022.2元已上交市红十字会。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胡某、李某分别捐款2050元、2000元,莒县看守所一名重刑在押人员自愿捐款800元,他们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悔恨,愿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支援四川灾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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