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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警方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
发布日期:[08-04-23 11:35:55] 点击次数:[]

本网开发区讯(边灵飞)  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为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大力构建和谐警营,充分激发队伍积极性、创造性,凝聚警心、增强战斗力的有效途径,从十个方面入手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为促进民警身心健康,在科学调配警力、合理使用警力的同时,严格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确保年内民警的休假率达到100%。
  全力保障民警人身安全。落实民警单警装备配备,强化防卫技能培训,提高民警自身安全防护能力;每年为民警、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切实解决因公牺牲或伤、病的民警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实行民警年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全体民警、工勤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年满45周岁的民警每半年进行一次。建立民警健康档案,随时掌握民警健康状态,有效地预防重大疾病的发生。
    实行民警伤病看望慰问制度。民警因公受伤入院治疗的,由分局先行垫付住院费用,由局主要领导、政工科看望慰问;民警伤病住院治疗的,由分管领导、政工科及所在单位看望慰问;科所队负责人伤病住院的,由局主要领导、政工科看望慰问,金额控制在300-500元。民警的直系亲属伤病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看望;科所队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伤病住院的,由局主要领导参加看望,金额控制在200-300元。分局已安排代表看望慰问,其他同志需看望的均视为个人看望。
  实行民警婚丧生日看望制度。分局民警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以分局、局长、政委、政工科及生前所在单位名义送花圈,全体民警参加吊唁;民警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以分局及所在单位名义送花圈,由分管领导及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吊唁;科所队负责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以分局名义送花圈,由局主要领导、政工科参加吊唁。民警去世慰问金额控制在500-1000元,民警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额控制在500元以下。
  民警新婚的,由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祝贺,分局赠送祝贺礼品,金额控制在500元以下。在民警生日由分局党委发生日贺卡并赠送鲜花和生日蛋糕。
  推行金盾助学制度。对困难民警家庭子女就学的积极争取落实扶困政策。对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本科奖励800元,专科奖励500元(全日制,不含自考、成教、函授、自费等情况)
  实行先进个人奖励制度。分局每年推出岗位能手和标兵,对年内立功受奖的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上级已奖励的不重复奖励)。
  实行外出考察学习、休养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民警外出考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每年要适时组织功模单位代表和立功受奖的优秀民警外出休养。
  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成立维护民警权益委员会,负责对发生的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被侵犯或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未受到有效保护的投诉,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加强和谐警营建设。适时举办文艺演唱会、书画摄影展览、体育比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警营文化,陶冶民警情操;广泛推行谈心制度、家访制度,关心体贴民警家庭状况,关注民警思想动态,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张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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