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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快速破获12•10特大抢劫案
发布日期:[07-12-17 11:05:37] 点击次数:[]

(本网莒县讯) 近日,市公安局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市局行动技术支队的协助下,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艰苦鏖战,先后辗转枣庄、莒南、临沂、青岛、即墨等地,经周密布控,于2007年12月13日成功破获莒县12•10特大抢劫案,四名团伙成员被一网打尽,并带破其他抢劫案件20余起。
    2007年12月10日20时许,一福田时代轻卡车自临沂行至莒县夏庄镇马坡岭路段时,被一辆红色“夏利”轿车拦截,车上下来四名分别持灭火枪、砍刀等作案工具的犯罪嫌疑人叫嚣着“抢劫”,将时代轻卡车双侧玻璃打碎后用灭火枪击伤司乘人员,并采用持刀威逼、殴打的手段抢劫现金16万元、手机1部。因案发时受害人强烈反抗,四名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仓皇弃车逃跑。
    案发后,莒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夏庄派出所在分管刑侦副局长卞德祥的带领下,火速出警,开展沿线追击、调查走访等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局长解忠利。刑警大队连夜成立了以三中队为主的专案组上马攻坚。
    专案组民警根据现场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轿车及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经秘密侦查,确定莒南县汀水镇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07年12月11日专案组民警在刑警大队大队长朱东烈、副大队长卢欣及三中队中队长张玉涛的带领下,先后赶赴枣庄、临沂等地,辗转十余个区县开展调查摸排工作,通过调查及秘密侦查,12月12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在临沂被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潘某对其在12月10日晚伙同本镇徐某、曹某、王某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潘某的供述,专案组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迅速赶赴青岛,在青岛警方的协助下,于13日1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曹某、王某在即墨市中国农业银行大厅内抓获。经讯问,三犯罪嫌疑人对12月10日伙同潘某抢劫的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
    为深挖余罪,扩大战果,三中队民警综合运用多种审讯策略,加大审讯力度,四名犯罪嫌疑人还供述了自2007年4月份以来,伙同他人结成团伙,分别驾驶摩托车 、桑塔纳轿车携带灭火枪、砍刀等作案工具,沿206国道先后窜至莒县、莒南、沂南等地抢劫作案20余起,抢劫现金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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