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厅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段工作会议,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出席本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厅各部门、各警种在分析检查阶段中要突出实践特色,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
会议上首先由广东省公安厅厅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白先河向参加会议同志传达了省委转段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厅机关分析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检查督导组组长陈均伦同志充分肯定了省公安厅前一阶段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并对对接下来的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梁伟发在讲话中对公安厅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他指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厅党委、各警种、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在学习活动第一阶段制定出台的23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更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得到了省委和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梁伟发对全厅开展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认识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阶段,是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开展评议,不仅具体细致,而且政策性强,既是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搞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厅党委、各警种、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要深入查摆问题,防止流于形式;要深刻剖析原因,切实解决问题;要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分析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环节的工作;突出实践特色,注重实际效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开创广东公安工作新局面,争当全国公安工作排头兵,为“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公安部
责任编辑:徐斐